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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督向在逃嫌犯索賄14萬
“給錢就能搞掂,,不給錢就抓你坐牢”
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隊辦公室原助理調(diào)研員陳健華官至一級警督,,竟主動向一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多次索賄,聲稱“肯花錢就能搞掂,,不給錢就抓你坐牢”,,為幫犯罪嫌疑人脫罪,竟多次向辦案刑警說情,,并送錢3萬元,。日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終審判處陳健華有期徒刑10年。
網(wǎng)上通緝犯送錢給警督
陳健華,,男,,1962年出生于廣東省普寧市,案發(fā)前系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隊辦公室助理調(diào)研員(副處級),,一級警督,。
廣州中院審理此案后查明:2005年5月,一受害人報案稱被梁某詐騙了40多萬元,,番禺區(qū)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負責偵辦此案,,對梁某展開網(wǎng)上追逃。
同年7月,,在逃的梁某通過表弟和“中間人”輾轉(zhuǎn)找到自稱是“市局領(lǐng)導”的陳健華,,梁某稱自己是“冤枉”的,請陳健華出面幫忙擺平,。陳健華當即表示,,自己與番禺區(qū)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隊長曾某是老朋友了,可以出面搞掂,,但要花幾萬塊的活動費,。后來,梁某托人送給陳健華4萬元“活動費”,。
警督找辦案刑警說情
陳健華找到番禺刑警大隊副隊長曾某說情,,請曾某幫忙擺平梁某所犯的案子,并承諾給好處費3萬元,。
曾某佯稱答應,,但隨后就向局領(lǐng)導匯報了此事,并將陳賄送的3萬元如數(shù)上繳,。番禺區(qū)公安分局研究后決定“將計就計”抓捕潛逃的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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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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