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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下午,,記者見到了當時西豐縣檢察院出具給趙俊萍的二姐趙俊華的“西檢反貪詢(2008)1號”《詢問通知書》,上寫:趙俊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97條的規(guī)定,,茲因群眾舉報趙俊華行賄一案,,請你于2008年1月3日零時到西豐縣人民檢察院接受詢問。
“他們一到檢察院就問我,,給了記者多少錢,。我說我沒給。他們問,,沒給錢別人怎么大老遠從北京跑到西豐幫你說話,?”趙俊華被拘12小時后,1月3日12點多被釋放,。
“我離開檢察院的時候,,一名閆姓副檢察長告訴我,縣里已經(jīng)派人到北京抓記者,,記者把沒有經(jīng)過核實的短信發(fā)表出來,,也構成了誹謗罪?!?/FONT>
“朱記者,,他們動手了!”
3日早7點,,當時身在西豐的趙俊萍的辯護律師高義寶立即撥通了朱文娜的手機,。
高義寶告知,朱文娜那篇關于西豐縣的報道發(fā)表當天,,西豐縣檢察院二層辦公大樓燈火通明,。據(jù)知情人透露是研究統(tǒng)一口徑、對付媒體的問題,。
當日夜里12點多,,西豐縣檢察院拘傳趙俊萍的二姐趙俊華,第二天一早7點左右,,趙俊萍的父親也被拘傳,。
“據(jù)說還要去北京抓你,,你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他們什么事都干得出來?!备吡x寶最后叮囑,。
朱文娜不相信西豐縣警方到北京來抓人。上午八點多鐘,,朱文娜正常上班,,并將情況向單位領導做了匯報。
下午,,雜志社領導通知朱文娜,,已有消息表明,,西豐縣政府第二天上午將派人,處理關于她那篇報道的事情,。
事發(fā)短信獲罪案
在得知朱文娜將被西豐縣拘傳的消息后,,1月5日下午,趙俊華同父親來到了北京為朱文娜報道的真實性作證,。
“不能因為我們害了人家,。”趙俊華說,。
趙俊華的父親對朱文娜卷入“誹謗”張志國的漩渦并不驚訝,。他稱,自己的三女兒已經(jīng)因為“誹謗”張志國而被判處了一年零六個月的徒刑,。
根據(jù)記者獲得的趙俊萍,、趙俊華等人誹謗張志國案的卷宗顯示,2007年2月至3月初,,趙俊萍因為不滿西豐縣政府對其沈豐加油站拆遷款的解決問題,,對縣委書記張志國心生怨恨,編寫了誹謗張的短信,。短信內(nèi)容為: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贓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是案中案,官商勾結真黑暗,,烏云籠罩西豐縣……
趙俊華回憶:去年3月11日,,她收到了妹妹趙俊萍發(fā)給他的這條短信,便發(fā)給西豐縣主要部門領導,。
材料顯示,,2007年3月10日左右,收到短信的西豐縣建委副主任,、縣建筑公司經(jīng)理劉慶友,,第一個向公安機關報案,稱有人誹謗張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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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萬永
編輯: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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