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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wǎng)7月20日訊 馬英九特別費案,,驚爆檢察官制作證人筆錄不實爭議,。臺北地方法院昨日開庭,為了是否提前勘驗吳麗洳偵訊錄音光碟,,公訴主任檢察官黃惠敏當(dāng)庭發(fā)飆,反對勘驗,,不但斥責(zé)律師聲請勘驗是“自私”,,還把火氣發(fā)向?qū)徟虚L:“是辯方聲請勘驗,干嘛先問檢方,?”此舉也惹火審判長提高分貝說:“好,!請坐?!?/FONT>
盡管合議庭已經(jīng)聽完吳麗洳今年一月二十五日的偵訊錄音光碟,,并制作譯文,因昨日詰問證人結(jié)束后,,時間已屆下午一時許,,加上二時三十分,,還要就余文涉案部分進行詰問,審判長蔡守訓(xùn)最后諭知,,還是依原訂本月二十三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的庭期,,勘驗吳麗洳光碟,屆時依法院制作譯文版本勘驗,。
筆錄曝光 黃惠敏抗議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特別費案開審以來,甚少發(fā)言的黃惠敏,,昨日難得開口,,卻是“扛辯方、火法官”,,令在場旁聽者,,都感覺到他的情緒波動。
黃惠敏是在審判長訊問是否勘驗吳麗洳偵訊錄音光碟后,,臉帶慍意,,針對吳麗洳偵訊內(nèi)容曝光,一開口就提高分貝說,,“首先針對辯護人法庭以外的動作提出嚴正抗議,。”
黃惠敏拉高分貝指責(zé)律師的動作,,讓蔡守訓(xùn)相當(dāng)不悅,,認為發(fā)言未針對是否勘驗表示意見,馬上制止,,并表示檢察官如果要抗議辯方,,可以在法庭外另行以發(fā)布新聞稿方式,檢辯雙方要在法庭外發(fā)布新聞,,這是言論自由,,刑事訴訟法并沒有規(guī)定不可以,希望檢方不要在法庭上浪費時間,。
黃惠敏聞言,,火氣更大,回稱:“第一,,我要聲明,,這是辯護人聲請勘驗,不是檢察官,,所以不應(yīng)該先問檢察官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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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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