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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法庭之命,,意圖從被告人手上取得他視為隱密的自辯材料,上交法官,,便利他們預籌對付之策,,這么干,還有什么公正與道義,,律師的良知又在哪里?還侈談什么維護當事人的權利和利益?更何況這是中匡律師在制度復興之初,在全世界面前的第一次公開亮相!日后每一憶及這段史實,,就會感到有愧于后來者,。
李作鵬本人在他作最后際還甲的衣現,彌補了我這個辯護律師當年的不足,。他自始至終念著他寫的《最后陳述》,。主持審判的伍修權庭長不止一次地提出建議:“你身體不好,是不是不念了,,把寫好的材料交上來,,我們同樣會加以考慮?!倍蠲看蔚幕卮鸲际牵骸拔夷苣钔?,我要念!”其間他也確曾犯病,當庭輸氧,、服藥,,而在稍緩之后,就又逐字逐句地念了下去,,直止終結,。伍修權庭長不是科班審判長,但他耐心地讓被告人把話說完說滿的審判作風,,讓人欽佩,。至于李,人們會視他為“法盲”,,可是,,他知道該如何維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寸步不讓,。這一層能夠做到,,也屬不易,。
五
這段史實發(fā)生、發(fā)展的全過程,,那天沒有說起,。他一直沒有明說他對那場審判的意見,卻又換了個話題:“給你個材料看看,,是一個專門機構交給我‘參考’的,。他們正在研究林的問題?!闭f著轉身回到內室取來,,厚厚一卷,用袋子裝著,。我沒打開,,在想:他哪里像是88歲老翁。我情不自禁說了一句:“真沒想到,,蹲了那么多年大獄,,你身體還這么好!”他聽得得意,邊笑邊說:
“給你講個故事——關了一陣子以后,,有一天,,飯送來了,我一下子把飯桌掀翻,,沖他們吼了起來:‘沒肉不吃!老子要吃肉!’后來聽說,,毛作了三點批示:‘我們現在有條件給他們吃好些。他們:有資格吃好些,。我們應該讓他們吃得好些,。’最高指示一出,,伙食立刻改善,。有了肉,我又提出要喝牛奶,,接下來,,又要水果。這么一弄,,比我在家里吃得還好,,身體自然結實了?!?
講時,,他一直流露著孩童特有的調皮情態(tài)。我和小傅聽得津津有味,,笑著送了他一句:“欺軟怕硬,,獄中居然也這樣,。”董夫人這時發(fā)話了,,說李雖然沒受罪,,她卻吃苦了,身體比李還差,。董夫人是當年的紅小鬼,,因李作鵬案受到關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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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思之
編輯:
劉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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