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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和古羅馬人認為:國家強大有賴于其公民的先天體質(zhì),。因此,,他們制定法律,消滅那些將來不能做出貢獻的幼兒,。如何看待孩子的撫養(yǎng)或遺棄,,亞里士多德的觀點是:“讓我們制定一個法律來消滅畸形兒,。”在古羅馬,,許多盲的男孩成為乞丐或纖夫,;盲的女孩淪為妓女;而智力缺陷的人則被當(dāng)作奴隸被人販賣,,有的也成了乞丐,。基本上,,在19世紀以前,,西方大多數(shù)殘疾人生活在黑暗與痛苦之中,他們絕大多數(shù)沒有職業(yè),,沒有經(jīng)濟來源,,社會交往被限制,并很少得到宗教的慰藉,。不過,,這種情形除早期外,根源還在于宗教的解釋,,即他們被看成是邪惡的化身,。這種心態(tài),在印度也同樣存在,。【詳細】 |
殘忍的“采生折割”之一:
活人被披熊皮制成“人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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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辛巳(1761),,蘇州虎丘市上有丐,挈狗熊以俱,。狗熊大如川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詩,,而不能言,。往觀者施一錢,許觀之,。以素紙求書,,則大書唐詩一首,酬以百錢,。一日,,丐外出,狗熊獨居,。人又往,,與紙求寫,熊寫云:我長沙鄉(xiāng)訓(xùn)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時被此丐與其伙捉我去,先以啞藥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將我剝衣捆住,,渾身用針刺亡,,勢血淋漓,趁血熱時,,即殺狗熊,,剝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狗血相膠粘,,永不脫,用鐵鏈鎖以騙人,,今賺錢數(shù)萬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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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的“采生折割”之二:
傷害他人身體造成殘疾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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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丁丑(1877)九月,揚州城中之教場,,有山東人張設(shè)布圍,,任人入覽以賺錢者。其中有奇形人五,,一男子上體如常人,,而兩腿皆軟,右有筋無骨者,,有人抱其上體而旋轉(zhuǎn)之,,如絞索然。一男子胸間伏一嬰兒,,皮肉合而為一,,五官四體悉具,能運動言語,。一男子右臂僅五六寸,,右手小如錢,,而左臂長過膝,,左手大如蒲葵扇。一男子臍大于杯,,能吸淡巴菰(即煙草),,以管入臍中,則煙入口出,。一女子雙足纖小,,兩乳高聳,,而頷下虬髯如戟。于是觀者甚眾,。謂是采生折割者流,,逐之出境。【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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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的“采生折割”之三:
將孩子放入大缸致四肢萎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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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乞丐用拐來的兒童做成一個畸形的大頭人,。這乞丐先買來一個大缸,,恰好把孩子裝進去,腦袋露在外面,,在缸的下敲去一大塊,,作排泄用。孩子在里面動彈不得,,過幾年把交缸砸破,。孩子只長腦袋不長身子,活脫脫一個大頭寶寶,,因為四肢不能活動,,完全萎縮了,胳膊腿軟得像棉花,,可以隨意擺布,。如引怪物,帶到哪里,,都會引來一大堆好奇的圍觀者,。就是抓住也沒招,他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人生下來就這模樣,。“采生折割”是乞丐行為中的極端,,它的殘忍兇惡是反人道的,。【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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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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