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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郴州國土局黨組書記楊秀善被控受賄百余萬受審
7月31日,,湖南省原郴州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楊秀善受賄一案,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該案由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檢察院偵查,,雨湖區(qū)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楊秀善在擔任郴州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正處級)期間,,利用辦理探礦權、采礦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延期手續(xù),、緩交地質環(huán)境治理備用金以及人事任命等方面的權利,單獨或合同另一被告人吳軍共同收受他人人民幣155.4萬元,、美元1.56萬元,、港幣18萬元、澳元8千元,,折合人民幣共計191.5551萬元,。
同案受審的還有另一被告人吳軍,原系湖南省郴州市國土資源局司機,。公訴機關指控,,吳軍在楊秀善受賄案中參與共同收受他人人民幣36.8萬元,并為楊秀善窩藏贓款10萬元,。楊秀善,、吳軍將所收受的財物用于個人消費或投資其他礦業(yè)或存入銀行。
法院開庭審理后,,將擇日宣判,。(作者:陳衛(wèi)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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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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