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仲權:“它主要是靠了虹橋交通樞紐這個建設,,那么這個建設不是你群眾本來有的,,是因為虹橋交通樞紐投資了一千個億,是帶動了區(qū)域周邊的房價,?!?/P>
深入了解上海這起拆遷事件,,我們發(fā)現圍繞拆遷補償、拆遷程序到底是按什么樣的法規(guī)標準來執(zhí)行?政府,、業(yè)主和法律界人士,,各有各的說法。問題的根源也不難理解,,就是《城市拆遷管理條例》和《物權法》,、《憲法》修正案13條各有各的說法,當事方都認為自己理直氣壯,。
兩年前,,《物權法》出臺的時候,人們就寄希望于它能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避免再出現最牛釘子戶的情況,。可為什么兩年后還存在這種法律法規(guī)彼此打架的情況,,我們也采訪了《物權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孫憲忠。
記者:“我們在之前就了解到,,在《物權法》出臺的時候,,當時就曾經提到過隨著《物權法》的頒布和實施,那么有關拆遷和征地的條例也會進行修訂,,但是為什么在之后我們沒有看到具體的修訂的條文出來呢?”
中國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物權法》起草人之一孫憲忠:“你談到一個核心的問題了,當時在《物權法》頒布之前,,我們實際上就開始這兩個條例的修訂工作,,原來要預定就說再2007年的3月份修訂頒布了《物權法》,然后到10月1號,,2007年10月1號生效的時候,,這兩個條例就應該頒布出來?!?/P>
記者:“新的這個修正以后的條例應該頒布出來?”
孫憲忠:“要修正出來,,這兩個條例也要頒布出來同時生效,,但是后來這個工作壓力太大,從國務院,、從上頭,,我們做了很多調查工作,我們也參加這個工作,,后來也是因為壓力太大一下子沒有頒布出來,。”
記者:“主要是因為什么樣的壓力,,什么方面的壓力?”
孫憲忠:“因為一些地方政府反對,他們認為原來征地拆遷就是我們政府就躲在后面,,這個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他們之間進行法律上的協(xié)商,,我們政府躲在后面給他們做中介人,但是實際上經營土地是政府,,出讓土地,、征收土地出讓金等等這是政府很樂意干的事情,政府收取的高額出讓金,,政府它又躲在后頭,,把矛盾的交給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這個做法從法理上是不妥當的,,這個障礙就在這里,,上海最高一畝地是30萬塊錢,你看就是同樣這一塊地,,它給農民30萬塊錢,,政府給農民30萬塊錢,然后交給政府,,政府然后再交給企業(yè)就一百萬,,從中賺70萬,就是叫做第二財政,,就給政府拿去了,。”
半小時觀察:警惕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綁架法律法規(guī)
在現實生活中,,為什么像潘蓉這樣的業(yè)主拿著《物權法》卻扛不過《城市拆遷管理條例》,,擋不住強制拆遷的車輪?孫憲忠為我們揭開了一個已經不是秘密的秘密。在這場法律和法規(guī)之爭的背后,,隱藏著一場利益之爭,,面對靠土地來增加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勢單力薄的老百姓拿的《物權法》實際上是一個被拆掉引信的手榴彈,,沒有任何威力,。潘蓉夫婦面對強制拆遷采用了一些違法違規(guī)的暴力手段,,有關部門也對她們進行了相應處罰,但在某種程度上,,也說明了他們的無奈,。幾千年前,孟子就說過:“民之為道也,,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边@是一個重要的治國思想,,國家管理者必須讓百姓擁有穩(wěn)定的產業(yè)和收入,這樣百姓才會有穩(wěn)定不變的思想,,從而社會才能穩(wěn)定,,國家才能富強。胡錦濤總書記多次強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我們應該保護國家和個人的合法財產,這不僅需要我們不斷完善法律體系,,更需要我們建立一個公平公正,、相互配合而不是相互矛盾的立法、司法體制,,只有公民財產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市場經濟才可能有持續(xù)健康的發(fā)展動力,中國經濟才能有長遠未來,。(記者:鄢聞余 攝像:白羽)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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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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