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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拒絕就酒田港強擄中國勞工案進行和解
中新網(wǎng)東京7月31日電 在二戰(zhàn)期間被強擄到日本山形縣酒田港的6名原中國勞工此前將日本政府和運輸公司“酒田海陸運送”(原酒田港灣運送公司,,位于山形縣酒田市)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總計約1.5億日元,。31日,,該案在山形地方法院展開了進程協(xié)商,原告方要求地方法庭對被告方進行和解勸告,,但被日本政府以“和解困難”為由拒絕,,由此,為達成和解進行的協(xié)商最終不歡而散,。
據(jù)日本共同社報道,,協(xié)商結(jié)束后,原告方律師團透露了上述消息,,并表示將繼續(xù)與運輸公司進行交涉,。
據(jù)起訴書所述,原告于1944-1945年間從中國被強擄到日本充當勞工,。在嚴冬的酒田港上,,他們身穿單薄的衣衫從事卸煤等勞動,,其間伙食粗糙并且遭受暴力毆打,。
編輯: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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