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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稱依法行政已向檢察官說明特費詳情
2006年11月14日 15:36投票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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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長馬英九被指不法使用首長特別費,,接受臺北地檢署的檢察官約談四個多小時后離開,。
馬英九是在今早九點多,以案件關系人身份,,到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與檢察官見面。他在約談后表示,,一定依法行政,、公私分明,應訊時已向檢察官詳細說明,,但詳細內(nèi)容不便透露,。
臺灣的行政院長蘇貞昌,被問到在出任臺北縣長時,,使用首長特別費的狀況時表示,,每個政治人物都應該接受各方檢驗,清廉是檢驗標準之一,,而且每個政治人物都應該接受同一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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