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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判決無罪,,法院認定“首長”特別費不需單據(jù)核銷的部分屬于實質補貼,,但“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認為,,不需單據(jù)核銷的部分仍屬公款,,不是實質補貼,,特偵組將依據(jù)這項標準偵辦四大天王特別費案,。
據(jù)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承辦檢察官侯寬仁表示,臺北地院的判決結果是對個案的認定,不是一體適用的標準,,對于其它的“首長”特別費案并無影響,,檢方仍將依“法定”程序偵辦。如果四大天王無法明確交代發(fā)票來源,、特別費用途,,就有可能被特偵組起訴,。
據(jù)了解,謝長廷等四大天王的特別費案,,檢方偵辦已漸成熟,,近期內將陸續(xù)傳喚當事人到案說明。
侯寬仁表示,,地院的一審判決,仍有可議之處,,無法建立合理的“法律”確信,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認定特別費是屬于實質補貼,。如果對于特別費認定是行政慣例,“這種歷史共業(yè)應該用行政或‘立法’手段來解決,而不是‘司法’手段”。
辦案人員表示,,特別費的核銷程序中,,需要單據(jù)與不需單據(jù),,只是核銷程序的嚴格與簡化,,看不出在本質上有何不同,,況且“立法院”的文書及監(jiān)察院的糾正文,都曾明文禁止私用,,顯見特別費的屬性與地院認定的仍有差距,,所以,,其它“首長”特別費案,,檢方偵辦的標準并未改變。
呂游蘇謝四大天王,,昨天得知馬英九特別費判無罪,,分別回應“不解”,、“遺憾”,對法院判決深不以為然,,但法界人士指出,,臺北地院的無罪判決,,其實是替全臺涉及特別費的“首長”“找理由脫罪”,,而特偵組的嚴格“法律”見解,對四大天王不一定有利,。來源: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編輯: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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