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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林朝豐 實習生 黃小帥 符吉茂) 體檢結果出來后刷下已面試合格的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屬于歧視行為,,是否侵犯了求職者的法定就業(yè)權,?昨日上午,,原告李飛(化名)起訴港資企業(yè)偉易達集團的“廣東乙肝歧視第一案”,,在東莞市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
攜帶乙肝不被錄用
昨日的庭審,原告李飛并未出庭。其代理律師遞交的起訴書稱,,2006年7月6日,,李飛通過網絡向偉易達電子廠遞交求職簡歷,該廠先后于7月11日,、18日通知原告初試和復試,初步達成錄用意向并已談妥工資等待遇事項,。7月18日下午李飛在廠方人事部門的指引下參加了體檢,。7月19日上午,李飛被告知是乙肝小三陽,,體檢不合格,,公司不予錄用。隨后,,李飛與偉易達電子廠人事部,、工程部主管及相關工作人員交涉,但工廠仍堅持以李飛是乙肝小三陽拒絕聘用,。因此,,原告認為偉易達電子廠以乙肝攜帶者為由不予聘用的行為違法,并以廠方侵犯平等就業(yè)權提起訴訟,,同時提出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錄音證實因乙肝被拒
庭審中,原告代理律師拿出一段錄音,,以證明被告?zhèn)ヒ走_電子廠確實存在乙肝歧視,。該錄音共有兩段,分別是李飛與該廠人事部的普通職員的通話,,以及李飛與該廠人力資源部主管朱某的通話,。對此,被告?zhèn)ヒ走_電子廠的代理律師稱,,整個錄音是否經過剪接不能確認,,而廠方接電話的人承認因乙肝小三陽而不予聘用李飛,可能受當時情緒影響,,說的是氣話,。法庭辯論之后,雙方未能達成調解,,被告律師稱,,原告證據(jù)不足,并要求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最終,,法官宣布休庭,并表示此案可能擇日再審或擇日宣判。
編輯:
張克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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