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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8月16日電 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各界關(guān)注檢方是否提起上訴。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十六日報道,,臺北“地檢署”十五日下午討論后,,認為法院以“特別費”是實質(zhì)補貼的見解與事理不符,決定提起上訴,。起訴本案的檢察官侯寬仁也贊成上訴,。
報道稱,臺北地院判決書認定侯寬仁訊問吳麗洳的證人筆錄不具證據(jù)能力,,還擅自詮釋,、曲解被告馬英九的供述,嚴重打擊檢方士氣,。檢方不服,,將由侯寬仁重新勘驗相關(guān)的偵訊筆錄與錄音帶以做證明,這將是檢方上訴的重點之一,。
不過,,同一天的《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地檢署昨天仍相當?shù)驼{(diào),,不愿表態(tài),,僅表示“檢方目前仍在研讀判決理由”,尚未決定是否上訴,。侯寬仁昨天仍因臺北地院判決書提到的“筆錄事件”心情低落,。
臺當局“法務(wù)部”政務(wù)次長李進勇昨天也舉行記者會,說明秉持不干預(yù)之立場,,聲稱對于本案之偵查及審判均予尊重,。
在島內(nèi)較具權(quán)威的“中央社”傳出的最新消息也指稱,對于是否上訴,,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十五日仍然不愿表示意見,;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指出,檢察官還在研讀判決書,,未決定是否上訴,。
檢方高層指出,臺“檢察總長”陳聰明十四日上午已透過特偵組拿到馬英九案判決書,;王添盛也在當天中午前拿到判決書,,研讀到十五日凌晨,并在十五日上午召集臺北“地檢署”高層研商是否上訴,。
林錦村表示,,“北檢”等檢察官仔細“研讀”判決書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依據(jù)臺灣刑事訴訟規(guī)定,,檢方收到法院判決書十天內(nèi),可向臺灣“高院”提起上訴,;若收判超過十天,,逾期未上訴,馬英九特別費案就無罪定讞,。
法界人士認為,,檢方不要虛耗,建議檢方不要上訴,,并盡快統(tǒng)一對特別費的見解,。但綠營不滿判決,指控“萬方有罪,,唯馬英九無罪”,,呼吁檢方立即上訴,速審速決。
編輯: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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