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睿
2016-04-29 第525期
獄中的田繼光等來了自己案子再審的消息,。
田繼光為盤錦市保護斑海豹志愿者協(xié)會會長,,也是這家NGO的創(chuàng)始人,被稱為“民間保護斑海豹第一人”,。2013年10月16日,,田繼光被捕。2014年9月11日,,盤錦市大洼縣法院做出一審判決,,田繼光敲詐勒索、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罪,,合并判處12年有期徒刑。
田繼光提出上訴,。盤錦中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fā)回重審一次后,于2015年11月13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田繼光妻子劉麗以“原審法院嚴重違反程序;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為由,,向盤錦中院提出申訴。
2016年4月15日,,遼寧省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田繼光案做出“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的決定,。
(田繼光案再審決定書)
“風光七年”
田繼光于2007年發(fā)起成立斑海豹保護協(xié)會,開展保護斑海豹的宣傳教育倡導工作,,并組織志愿者拍攝和觀測斑海豹,。斑海豹是唯一在我國海域內繁殖的鰭腳目海洋哺乳動物,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盤山縣六道溝至三道溝海域,,是斑海豹在世界上8個繁殖區(qū)最南端的一個,也是斑海豹在我國最重要的繁殖棲息地,,每年在此繁殖,、棲息、覓食的斑海豹數量有200至300頭,。2007年至2013年,,田繼光創(chuàng)立的斑海豹協(xié)會一共協(xié)助當地管護站解救斑海豹23只、江豚9只,。
田繼光的父親田守誠曾任盤錦市盤山縣水產局局長,,一生致力于當地河蟹養(yǎng)殖研究,。盤錦號稱“中國河蟹第一市”,田守誠被譽為“盤錦河蟹第一人”,,受到過中組部表彰,。田繼光的弟弟田繼輝曾在盤山縣海洋與漁業(yè)局做副局長,分管保護斑海豹的漁政所,,于是介紹田繼光為斑海豹做些廣告宣傳,,由此成立志愿者協(xié)會,接受海洋與漁業(yè)局業(yè)務領導,。田繼光在保護斑海豹方面的貢獻,,使其名聲超過父親。
協(xié)會會員很快超過三千,,田繼光經常組織會員到街頭宣傳保護斑海豹,、做公益活動,聲勢最隆的一次,,招來了省內外約2000名志愿者在紅海灘撿拾垃圾,,如此壯觀的場面驚動了警察,特意打電話來叮囑“不要出事”,。
2011年6月8日,,田繼光被國家海洋局評選為“2010年度中國十大海洋人物”,斑海豹也成為盤錦的城市名片,,2013年,,在遼寧舉行的第十二屆全運會吉祥物,將斑海豹選為吉祥物,。田繼光的民間環(huán)保者形象經主流媒體的報道,,廣為人知。
2011年3月18日,,田繼光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發(fā)出“心痛:盤錦濱海公路要橫穿遼東灣斑海豹核心棲息地”的消息,,呼吁“救救斑海豹”,得到了國內眾多NGO和民間人士聯(lián)合發(fā)聲呼吁,,向盤錦和遼寧方面寄送明信片等,施加壓力,,盤錦市政府把規(guī)劃單位和環(huán)保組織叫到一起,,連續(xù)三次開會商談。最終決定道路上移,,繞開斑海豹保護區(qū),。已經完成規(guī)劃的濱海公路一段改造,這是遼寧沿海“五點一線”計劃中的一段,,該規(guī)劃被提升為國家戰(zhàn)略,。
這起環(huán)保事件被稱為“百團大戰(zhàn)”,,被當成一個不同NGO間協(xié)作的典型案例。據媒體報道,,濱海路原設計40.7公里,,包括一段穿越斑海豹棲息地的大橋。規(guī)劃改變后,,橋位上移18公里繞行,,路線增長37公里,造價隨之增加1.7億元,。工期延誤了三年之久,。
這屆全運會結束后一個月,田繼光被刑事拘留,。這年上半年的一起曝光事件,,讓他涉嫌“敲詐勒索”。
(田繼光)
賬目問題
2013年4月,,田繼光在微博上曝光遼河油田的鉆井,,距離斑海豹上岸點直線距離只有千米遠,影響斑海豹產仔,,隨后繼續(xù)舉報遼河油田特油公司污水和垃圾污染,。并接受國內主流媒體的采訪。
遼河油田與斑海豹協(xié)會進行了商談協(xié)調,,遼河油田同意“贊助保護斑海豹志愿者協(xié)會10萬元”,,并將此列入了2013年投資計劃。由于保護斑海豹志愿者協(xié)會沒有發(fā)票無法走賬,,這筆錢沒有付,。但這個“10萬元”是如何敲定的,向誰提出,,誰來執(zhí)行,,至今不清楚。公安與檢察機關的偵查均到此為止,。
后遼河油田特油公司贊助斑海豹協(xié)會五萬元購買高清相機拍攝斑海豹,,這成為田繼光入獄的關鍵。田繼光承認特油公司贊助過協(xié)會一部價值5.28萬元的佳能相機,,但他否認那是敲詐而來,,并認為這部相機是贊助協(xié)會而非個人。這部相機由田繼光委派斑海豹協(xié)會辦公室主任張宇購買,,將發(fā)票交遼河油田,,領錢入賬。此后的數次保護斑海豹活動、出海拍攝等,,都用上了這部相機,。
田繼光被羈押期間,又被發(fā)現“侵占斑海豹協(xié)會資產”,,在指控中增加了“職務侵占”罪名,。認定田繼光侵占了46萬余元。其中包括用于為會員購買手機,、相機,、虛開發(fā)票套取15萬,利用假的租船協(xié)議和白條套取18萬等,。
田繼光的代理律師鄭湘告訴鳳凰網,,關于油田的贊助,油田方面證人的說法前后矛盾,,田繼光向誰提出敲詐勒索意圖,,仍然是謎。關于“職務侵占”,,田繼光作為民間組織的專職人員,,四五年來沒有從協(xié)會領過工資。參加活動沒有正規(guī)發(fā)票,,走賬平賬不清,,不構成職務侵占的主觀故意。
在一次退回補充偵查后,,大洼縣檢察院于2014年4月29日起訴了田繼光,。2014年9月11日,大洼縣法院一審判決,,田繼光敲詐勒索判處5年,,職務侵占判處8年,兩罪合并判處12年,。田繼光提出上訴,。2014年12月9日,盤錦中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fā)回重審,。
2015年11月,盤錦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并不是環(huán)保人士第一次身陷囹圄。2007年,,“太湖衛(wèi)士”吳立紅因舉報污染企業(yè)而以“敲詐勒索”罪獲刑三年。2012年,海南“生態(tài)斗士”劉福堂因“非法經營罪”被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2015年11月5日,開庭之前,,田繼光告訴律師鄭湘,,“這是為保護斑海豹付出的代價,永不后悔”,。近半年之后,,田繼光的家人等來了案子再審決定書,命運未知,。
(鳳凰網/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