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在1980年12月24日的法庭辯論中作辯護發(fā)言,。(新華社記者劉少山攝)
江青竟回答:"不知道。"
接著法庭對此事進行調(diào)查證明,。江青1967年1月在林彪,、葉群住處,由謝富治,、葉群動手,,把江騰蛟搜來的照片、信件等燒毀,。江青這一罪行有保管這批材料和燒毀材料的現(xiàn)場見證人作證,。證人趙根先出庭作證:"1966年10月末的一天,葉群叫我同她一起到東交民巷空軍招待所去取材料,,到那里一看,,都是一些舊書刊、信件,、筆記本,、照片等類東西,亂七八糟塞在一個大口袋里,,從信皮上和書皮上看出來是上海文藝界趙丹,、陳鯉庭的私人物品。葉群叫把這些東西帶回她的住處,,放在她臥室隔壁的小辦公室里……,。1967年1月初,一天下午,,我正值班,,葉群說等一會兒要處理這些材料,你馬上到后院把小伙房的爐子捅開,,捅開后,。葉群、謝富治,、江青3個人一起來了,,他們當面沒有說什么,就是我退下時,,看到謝富治親自把那包材料拆開,。葉群、謝富治把材料一份一份地送到爐膛去,,江青在離爐子約3米的地方踱來踱去,,有時還看一眼。不大工夫就把那包材料全都燒毀了,由于當時的工作關(guān)系,,我目睹了這一事實,。"
檢察員接著發(fā)言:指出葉群抄家這件事,江青是知道的,。江青勾結(jié)葉群進行非法搜查,、迫害20世紀30年代文藝界的知情人,有不可告人的目的,。5位文藝界人士在被非法搜查之后,,又都遭受到殘酷的人身迫害……江青的罪責是逃避不了的,。
接著,,法庭傳同案被告人吳法憲到庭,他供述:"在1966年10月有一天晚上,,葉群親自打電話叫我把江騰蛟馬上找來北京,,她說有要事向他交待,要絕對保密,。過了幾天,,江騰蛟突然間來到北京……他告訴我,葉群交待他的任務(wù):在上海組織一些人冒充紅衛(wèi)兵,,抄一些文藝界人士的家,,替江青抄文件。江騰蛟打開一個麻袋給我看,,里面裝有箱子,,箱子里有日記本,有照片,,有江青的信,。我正看著,葉群就來到了,,將箱子提走了,。"吳法憲還提及了江青在1968年叫他干了四件事:一是抓上海公安局負責干部到北京關(guān)押起來。二是將上海作家協(xié)會黨委副書記林峻青弄到北京,,讓衛(wèi)戍區(qū)負責監(jiān)護,。三是要他派人到上海將幫助過她的女傭人弄來北京,以后又把她抓起來,。四是江青和林彪,、葉群相互勾結(jié),要他協(xié)助給解放軍報信,。最后吳法憲說:"我?guī)徒噢k了事,,犯了反革命罪行,江青是罪魁禍首,我當了江青的幫兇,。"
江青聽了吳法憲的揭發(fā),,氣得要命。公然在法庭上大罵"放屁,,你是個什么狗東西",。遭到法庭的禁止,。
最后,,受害人秦桂貞出庭指控江青,。揭示了20世紀30年代江青一些丑事以及對她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的事實,,使江青感到十分狼狽,。此時江青不敢罵了,,也不能罵,,只好說秦桂貞是好人,,自己裝作是不知情的人,。
審判員甘英宣布:起訴書指控江青迫害上海文藝界人士的事實已經(jīng)調(diào)查完畢。
審判長曾漢周宣布:"把被告人江青帶下去,。休庭,。"
摘自馬克昌主編《特別辯護》 中國長安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