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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xué)霖教授對這些記載提出了幾個明顯的疑點:
首先根據(jù)這些大肆渲染所謂朱元璋文字獄的野史所說“表箋禍?zhǔn)加诤槲涫吣曛蟆保簿褪钦f明太祖在那以后開始留意天下所進(jìn)的表箋,,因此文字獄大興,。“意謂此時之前,,太祖不甚注意諸司奏章,,亦不曉儒臣所進(jìn)表箋有譏訕之意”。然而根據(jù)歷史事實,,這種說法根本不能成立,,事實上,“太祖在登基以后,,即親理政事,,勤勞不懈,天下奏章,,多親自閱覽批答,,有‘一日數(shù)百件’之說”。也就是即便真有所謂的文字獄,,那也絕不可能是直到洪武十七年之后才開始,,應(yīng)該是從洪武初年就有的。
其次,,從這些所謂的文字獄的模式來看,,幾乎完全是同一個類型,因為“生”諧音“僧”,,“則”諧音“賊”,,光是這兩個簡單雷同的諧音就占據(jù)了大半的案例,那就導(dǎo)致了一個很奇怪的情況,,要么,,是這些所謂的文字獄中的當(dāng)事者同時約好似的使用這些字,而且在洪武初年到洪武十七年都沒有用,,突然在洪武十七年之后的同一年用這些字,,然后就導(dǎo)致了所謂的文字獄,但這顯然不符合情理,;要么這些案例是有先后的,,而且從記載來看,也確實并非是同一個時期,,但這又導(dǎo)致一個奇怪的問題,,“如此何以既有極刑先例,,而犯禁者接踵而至?”,,如果說是因為捉摸不定,,才先后觸網(wǎng),但現(xiàn)在的問題是,,這些案件的模式實在雷同的近于小學(xué)生做練習(xí)一樣,,“生”諧音“僧”,前面有人因為用了“生”倒霉,,那后面的人不用不就行了,?怎么會至少五六個案子雷同的都是這樣?
再次,,根據(jù)這些野史的記載,,因為這些文字獄,所以“禮臣大懼,,因上請曰:‘愚懵不知忌諱,,乞降表式,永為遵守,?!垡蜃詾橥鮽鞑继煜隆保坪醵Y臣為了避免文字獄的發(fā)生,,避免再有人觸犯文字忌諱,就讓朱元璋制定表箋格式,,讓人們遵守,。但事實的真相又是如何呢?朱元璋確實制定過表箋格式,,但是和所謂的文字獄卻是半點關(guān)系都扯不上,,而是為了遏止文辭華麗,但內(nèi)容空洞繁冗的文風(fēng),。
根據(jù)陳學(xué)霖教授的考證,,朱元璋頒布“表箋成式”一共有五次。
第一次是在洪武六年九月,,因為看見上書賀表里“多用四六駢偶,,文華而辭蔽,有害直言”,,于是就從唐宋名家的表箋,,里挑了柳宗元和韓愈的兩篇作為范例,“頒布天下以為成式”
第二次是在洪武八年十二月,,因為刑部主事茹太素的奏陳,,寫了一萬多字,,說的事情卻只有四件,“文繁詞冗”,,浪費時間,,于是就制定《奏對式》,朱元璋自己做了一個序言,,然后“頒示天下諸司”
第三次是在洪武十二年八月,,朱元璋覺得“官府文移案牘繁冗”,不是多年經(jīng)驗的老吏不能通曉,,可能導(dǎo)致“佞人借機(jī)玩法,,殃及百姓”,于是命令“廷臣減去繁文,,奏定成式”,,讓“諸司有所遵守”
第四次是洪武十四年七月,再次申明表箋不能用四六文辭,,“務(wù)求典雅簡明”,,“所有名諱皆依古禮:‘二名不偏諱,嫌名不諱’”,,“除了兇惡字樣以外,,沒有其他應(yīng)避忌諱”。
最后一次是洪武二十九年七月,,朱元璋認(rèn)為表箋里,,“仍多務(wù)奇巧,文體駢儷,,有傷辭意”,,于是讓劉三吾等人“撰表箋成式,頒于天下有司”
很顯然,,朱元璋頒布“表箋成式”,,完全是為了提高辦公效率,改革不切實際的文風(fēng),,和所謂的文字獄避諱風(fēng)馬牛不相及,。
根據(jù)上面的事實,陳學(xué)霖教授說”野史謂禮臣恐懼觸犯文字忌諱,,懇帝頒定表箋成式以為遵守乃無稽之談,,事實并非如此也”。
最后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些野史說因為“生”諧音“僧”,,“則”諧音“賊”,有影射朱元璋出身的嫌疑,,所以導(dǎo)致文字獄,。這一點恰恰是相當(dāng)荒謬的,,因為事實是朱元璋從來就沒有隱諱過自己的出身,甚至相當(dāng)坦然,,毫無隱瞞毫無諱飾的把自己的出身公布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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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是黃景昉
編輯:
梁昌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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