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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guān)標簽 | [復讀班] |
8月4日,,落實中職國家資助政策及2007年招生任務中部片區(qū)座談會在湖北召開,。教育部部長周濟要求,,從明年起,,全國所有公辦普通高中禁止辦復讀班,招收高三復讀生,。周濟說,,公辦高中辦復讀班,是利用國家資源收費,,不利于教育公平,。(8月5日《武漢晨報》)
談到“復讀班”和教育公平問題,筆者認為首先應該正視一個事實,,即自取消年齡和婚姻等限制條件之后,參加高考就已成為公民一項不可剝奪的自由和權(quán)利,。而在這一語境之下,,參加高考的就已經(jīng)不僅僅是所謂“應屆生”,而是所有公民了,。相應地,,“復讀班”也就成了一個不可避免更不能隨意“取締”的客觀存在。因此,,從這點看,,簡單談論“禁辦復讀班”多少有些不妥。
公辦高中辦復讀班,,的確是在利用國家資源收費,,也確實不利于教育公平。但是,如果以“公平”的名義禁辦復讀班,,那就可能會因“禁辦”而堵死了一些落榜生和社會人員“復讀”的自由與權(quán)利,,就會在追求所謂“公平”的同時,形成新的不公,,甚至會導致對正義的放棄與喪失,。公共管理部門這種以一刀切的強硬姿態(tài),在“禁辦”的同時,,并沒有給“應屆生”以外的高考考生,,提供一個和應屆生同樣“公平”的復讀平臺和渠道,只是冷漠地將與“應屆生”具有同等權(quán)利參加高考的“往屆生”推向社會,,從而導致用一種新的不公為代價來實現(xiàn)所謂新的“公平”,。這種摁下葫蘆起來瓢的公共治理思維,顯然不是一種理想的選擇,。
如果說在城市,,復讀生還有民辦學校等“次優(yōu)選擇”,那么在一些農(nóng)村或教育落后地區(qū),,除了公辦高中,,則幾乎沒有其它教育資源。因此,,這種“禁令”對這些“往屆生”而言,,或許就意味著徹底失去再次高考的機會。而這種機會的喪失,,從某種程度看,,甚至是比擠占教育資源的“不公”顯得更為嚴重,而這顯然更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實現(xiàn),。
其實,,只要參加高考是每一個公民的自由選擇與應有權(quán)利,那么“復讀班”就是一個合理的存在,。換句話說,,既然高考是每一個公民的自由選擇與應有權(quán)利,那么也就不應該有所謂的“往屆生”與“應屆生”的區(qū)別,。區(qū)分了“往屆生”與“應屆生”,,實際上就是間接地區(qū)分和限制了不同公民的自由選擇與權(quán)利,這無疑是對公民自由與應有權(quán)利的一種“變相歧視”,。更何況,,在巨大的利潤誘惑和推動下,教育部對于復讀班一年又一年的禁止,,也僅僅是公辦高中一句聽起來已經(jīng)有點絮叨的“耳旁風”而已,。事實上,,許多公辦學校明目張膽或暗渡陳倉寄生民辦學校開設復習班,以其頑強的生命力與教育部的禁止周旋了一年又一年,。
因此,,對于“復讀班”公共管理部門應該從公民自由選擇與應有權(quán)利的視角,來思索和追尋妥善的化解之道,,而不能動輒“禁止”了之,。不切實際的“禁止”治理思維,不但禁止不了,,而且極有可能得不償失,。
公眾質(zhì)疑:
背景新聞:
呼吁教育公平:
作者:
石敬濤
編輯:
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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