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共識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強大動力
作者:中國改革雜志
醞釀4年之久的國家預防腐敗局日前正式掛牌成立,,標志著預防腐敗已經被提到與懲治腐敗同等重要的地位,我國的反腐制度進一步完善,。圍繞這一重要改革舉措,,社會輿論普遍認為它對中國反腐敗事業(yè)具有重大影響,但同時,,也有人提出了一些質疑,,認為在現存的紀委系統、監(jiān)察部系統,、檢察院系統,、反貪局系統的基礎上增加一個預防腐敗局,除了履行作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簽約國的義務之外,,對解決目前日益嚴重的腐敗問題未必能產生多大的實際效果,。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片面的,。應該建立起反腐在策略上的社會共識,,并將這種共識轉化為目前階段深化改革的強大動力。
應該說,,在反腐的意義和重要性方面,,社會是有廣泛共識的。改革伊始,,黨中央就把反腐敗看成事關執(zhí)政黨存亡的重大問題,。胡錦濤在今年6·25講話中再次強調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近成立的國家預防腐敗局就是重視腐敗問題的一個新的例證,。而從公眾的意見來看,,根據歷年的社會輿論調查,大致從1986年起至今,,腐敗一直位于十大社會不滿現象之列,近年來,,更是躋身“三甲”,。這說明,在反腐這樣一個事關執(zhí)政黨執(zhí)政地位,、事關民眾的切身利益,、事關以往改革的成果能否鞏固、事關以后的改革能否持續(xù)的重大問題上,,政府和公眾之間有著強烈的共識,。
認識上的共識不等于策略上的共識,對建立國家預防腐敗局的置疑,反映的主要是在反腐策略上的分歧,。我們認為,,必須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在反腐問題上相信改革、堅持改革,,避免在反腐問題上偏離改革思路的傾向,。眾所周知,近幾年的官員腐敗現象,,主要集中在土地,、金融、礦產等改革不足的經濟領域,,以及干部人事任命,、司法、公共財政資金分配等改革不足的公共領域,,什么地方改革得越徹底,,什么地方腐敗就越少。其實,,一個國家的腐敗程度,,不僅與這個國家的政治體制相關,還與其經濟發(fā)展水平,、文化傳統和具體的反腐敗制度有關,。一味地將當前的腐敗問題簡單地歸因于我國政治體制的缺陷,不符合國際經驗事實,,也會讓我們忽視象建立國家預防腐敗局這樣的基本制度的建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還處于建設過程中的基本背景下,必須建立起當前階段反腐敗的策略共識: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深化政府制度改革和建立法治社會,。我們相信,隨著改革的深入,,改革盲區(qū)的減少,,腐敗現象發(fā)生的幾率一定會減少。
從長遠來看,,能否建立起一套完善,、持久、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是反腐能否成功的決定性因素,,而從權力制約機制的構成來看,,既需要設立國家預防腐敗局這樣的體制內機構,,進一步完善對權力使用過程的內部監(jiān)督,更需要通過完善人民代表大會的職能,、加快基層民主建設等,,來實現對權力使用過程的外部監(jiān)督,更為重要的,,是對權力授予過程本身的公眾參與和公意決定,。這些內容,也正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議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的主要內容,。我國30年來的改革歷程,基本上是一個回避意識形態(tài)論爭,,直接解決問題的過程,。因此,不重視當前反腐制度建設的傾向和在改革的深度和廣度上固步自封的傾向都是有失偏頗的,,應該將反腐敗的全民共識轉化為政治體制改革的強大動力,,一步步深化改革,一點點地以制度建設積累改革成果,,把反腐過程納入到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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