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經(jīng)過兩次征集意見后,,1月19日,國務院審議并原則通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
- 03:59國土部開始起草《集體土地征收征用條例》
- 01:25北京版“新拆遷條例”出臺 區(qū)縣政府負責征收與補償
- 05:08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發(fā)布(全文)
- 02:31住建部:房屋征收評估完全按市場價
- 01:50國務院啟動《土地管理法》修改 意見稿被指改動少
- 06:17新拆遷條例設計者設司法程序防強拆
- 17:48新拆遷條例出臺前調研3年 力求平衡發(fā)展與保護
- 05:40民法學會長解讀新拆遷條例:規(guī)范拆遷 保障私權
- 05:16新拆遷條例實施 專家詳解其中亮點
- 04:35國務院兩部門詳解新拆遷條例 行政機關自行強拆…
- 03:56兩部門解讀“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02:27內地擬修改集體土地征收和補償規(guī)定
- 02:02新拆遷條例:法院強執(zhí)模式擬協(xié)商確定
- 01:08新拆遷條例頒布施行 集體土地征收正研究修改
特別策劃
新拆遷條例進退失據(jù)
新拆遷條例草案第二稿公開,,輿論難掩失望之色??梢韵胂罅⒎ㄕ叩钠D難:進,,無法進入土地財政的禁區(qū);退,,無法直面自焚頻發(fā)的社會處境,。結果,兩面不討好,?!?span id="zmz7k4tt4" class="xiangxi">[詳細]
廢除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2009年12月16日,國務院法制辦稱將廢除《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新出臺《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本專題對舊拆遷條例作了梳理…[詳細]
事件背景
五教授建議修訂拆遷條例一周年
2009年12月7日,,,北大姜明安等五教授上書全國人大,。他們提出,,《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與《憲法》,、《物權法》,、《房地產(chǎn)管理法》等存在抵觸…[詳細]
相關資料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擅自實施拆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給予警告,,并處已經(jīng)拆遷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詳細]
- 北大學者談“新拆遷條例”及上書經(jīng)歷
- 國務院就新拆遷條例立法征求公眾意見
- 任志強炮轟“新拆遷條例”意見稿
- 王錫鋅:拆遷條例不能只關注拆遷環(huán)節(jié)
- 沈巋:《拆遷條例》備受爭議有很多問題
- 江平:拆遷條例與多項法有沖突
- 國務院:新拆遷條例傾向按市場價補償
- 北大5學者建言人大審查拆遷條例
現(xiàn)行《拆遷條例》規(guī)定 |
《首次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 |
《二次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 |
|
一,、征求意見程序 |
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fā)放拆遷許可證的同時,,將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組織有關部門論證后,應當將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圍,、實施時間等事項予以公告,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眾和專家意見。公告時間不得少于30日,;但是,,房屋征收范圍較大的,公告時間不得少于60日,。 |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風險評估,,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論證,,并將房屋征收范圍、征收補償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30日,。 |
二,、公共利益界定 |
按照先發(fā)、物權法,、土地管理發(fā)和市場房地產(chǎn)管理法的規(guī)定,,征收城市房屋和農村土地房屋。應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但對“公共利益”的范圍,,無具體規(guī)定。 | 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 國防設施建設的需要,; 國家重點扶持并納入規(guī)劃的能源,、交通、水利 科教文衛(wèi)體等公共事業(yè)以及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等,。 | 建設項目應當符合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專項規(guī)劃,。明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教文衛(wèi)體等公共事業(yè)及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需要可以實行房屋征收。 |
三,、危房改造 |
未作規(guī)定,。 | 危舊房改造需經(jīng)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 補償方案應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補償協(xié)議簽約率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 |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qū)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人民政府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年度計劃,經(jīng)市,、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
四、拆遷補償 |
拆遷補償?shù)姆绞娇梢詫嵭胸泿叛a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chǎn)權調換,。貨幣補償?shù)慕痤~,根據(jù)被拆遷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chǎn)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 貨幣補償?shù)慕痤~,,根據(jù)被征收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結構,、新舊程度,、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chǎn)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 補償金額,,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chǎn)的市場價格。 對“回遷”的明確規(guī)定:因舊城區(qū)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chǎn)權調換的,,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五,、拆遷機構 |
建設單位是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拆遷單位實施拆遷,,由于拆遷速度和建設單位,、拆遷單位的經(jīng)濟利益相關,容易造成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矛盾激化,。 | 規(guī)定政府是征收補償?shù)闹黧w,、取消建設單位拆遷。 | 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機構,,承擔本行政區(qū)域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木唧w工作,。房屋征收實施機構應當在委托范圍內承擔具體工作,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機構實施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男袨閼斬撠煴O(jiān)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
六,、強制拆遷 |
政府既可以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也可以申請法院強制拆遷。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zhí)行。 | 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脅迫以及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 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取消了行政強制拆遷,。有利于加強對基層政府征收補償活動的制約,有利于減少在房屋征收與補償中的矛盾。 |
七,、集體土地拆遷 |
按照現(xiàn)行的法律制度,,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集體土地征收分別由《拆遷條例》和土地管理法調整。 | 未作規(guī)定,。 | 未作規(guī)定,,國務院法制辦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xù)抓緊土地管理罰修改工作。 |
2010年1月29日,,國務院法制辦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3月3日,共收到意見和建議65601條,。根據(jù)各方面的意見,,法制辦對征求意見稿作了進一步修改,形成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稿)》,。法制辦稱修改目的是既有利于穩(wěn)步推進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進程,又在這一進程中切實維護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拆遷補償
土地征收范圍
房屋征收的補償是群眾最為關注的問題,,社會各界對此共提出13332條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 一是主張補償標準應當是房地產(chǎn)市場價格,,能夠保證被征收人可以在市場上購買到區(qū)位,、面積,、環(huán)境等條件相似的住房,。
☆ 二是建議房地產(chǎn)市場評估應當考慮多種因素,如產(chǎn)權性質,、裝修,、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交通成本,、物業(yè)費,、采暖費、停車費的增加等,;也有意見提出,,對補償上限作出規(guī)定,防止過度補償,;對評估價格有異議的,,應當有明確的異議解決機制。
☆ 三是主張評估機構應當由被征收人選擇確定,,評估機構應是獨立機構,與當?shù)卣疅o利害關系,任何人不得干預評估,。
☆ 四是建議明確非住宅房屋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的補償標準,。
☆ 五是建議對違法建筑要區(qū)分情況,不能“一刀切”。
☆ 六是建議對回遷作出更加明確的規(guī)定,。
☆ 七是主張補償協(xié)議應公布,,防止暗箱操作,,也有意見反對公布,,主張保護被征收人隱私權.[詳細]
《二次征求意見稿》根據(jù)以上意見所作修改
☆ 二次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政府應當優(yōu)先給予住房保障。[詳細]
征收范圍的確定即公共利益的界定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對此共提出9161條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 一是主張對公共利益的界定不宜過寬。如國家重點扶持并納入規(guī)劃的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等公共事業(yè)的最終用途可能具有商業(yè)性質,凡是具有營利性的項目都不應屬于公共利益,。
☆ 二是主張公共利益應當是所有公眾都能共享的權益,,應該完全由國家財政投資建設,,因此,收費的公路,、教育、醫(yī)療,、市場化運作的經(jīng)濟適用住房建設等都不應屬于公共利益,。
☆ 三是認為征求意見稿對公共利益的七項規(guī)定還不夠全面,,實施城市總體規(guī)劃,為城市發(fā)展和建設進行的重大工程,,由政府組織或者主導的住宅小區(qū),、經(jīng)濟工業(yè)園區(qū),、商業(yè)街區(qū)等城市建設,,都屬于公共利益。
☆ 四是危舊房改造不好界定,,應當對危房和舊房進行區(qū)分,也有意見提出危舊房改造中存在商業(yè)開發(fā),不屬于公共利益。[詳細]
《二次征求意見稿》根據(jù)以上意見所作修改
☆ 基于上述考慮,,二次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建設項目都應當符合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鄉(xiāng)規(guī)劃和專項規(guī)劃,,并明確因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以及教科文衛(wèi)體,、資源環(huán)保,、防災減災、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yè)以及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需要可以實行房屋征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舊城區(qū)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年度計劃,,經(jīng)市、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詳細]
房屋征收程序
房屋征收實施機構
征收程序是規(guī)范政府征收行為,、維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社會各界對此共提出11054條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 一是主張政府在論證時應當將補償方案作為論證內容,,并將補償標準、安置補償意向,、估價單位等予以公告,,征求被征收人意見。
☆ 二是認為發(fā)生重大爭議,,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的機制,,在制度設計上不公平,建議引入人大決策或者司法機制,。
☆ 三是危舊房改造征求意見程序應更加明確,,如舊房的標準、對危房和舊房應區(qū)別對待,,90%的比例是按戶數(shù)還是按產(chǎn)權面積計算,。有意見提出,,全體被征收人同意才可以改造;也有意見提出,,90%的比例太高,,建議改為多數(shù)或者2/3、4/5同意,。[詳細]
《二次征求意見稿》根據(jù)以上意見所作修改
☆ 二次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房屋征收范圍、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風險評估,,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論證,,并將房屋征收范圍、征收補償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見,。[詳細]
房屋征收實施機構是受房屋征收部門委托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具體工作的機構,,公開征求意見中涉及房屋征收實施機構的意見共2454條,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 一是認為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其他單位從事征收補償與搬遷的具體工作,,但是受委托單位應當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能是營利性組織,并且對受委托單位應當進行嚴格的監(jiān)管和限制,。
☆ 二是認為受委托單位不能是開發(fā)商,、建設單位以及一切與該項目有利益關系的單位。
☆ 三是認為房屋征收部門不能委托其他單位從事征收補償與搬遷的具體工作,。[詳細]
《二次征求意見稿》根據(jù)以上意見所作修改
☆ 二次征求意見稿在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政府是征收補償主體,、取消建設單位拆遷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機構,,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木唧w工作。房屋征收實施機構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機構實施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男袨閼斬撠煴O(jiān)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詳細]
強拆問題
征收過程中的強制搬遷是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共提出3950條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認為政府作為房屋征收主體,是當事人一方,,不應有行政強拆權,,政府只能依法申請法院強制拆遷;或者即使政府強制拆遷,也必須依法申請法院裁決后方可強制拆遷,,建議取消行政強制拆遷制度,。二是認為為了提高征收工作的效率,保證建設活動的順利進行,,有必要保留行政強制拆遷,,但應當對行政強制拆遷的條件和程序作出嚴格限定。[詳細]
《二次征求意見稿》根據(jù)以上意見所作修改
二次征求意見稿根據(jù)各方意見,,對法律責任進一步作了明確,、細化。對市,、縣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詳細]
|
|
|
|
|
|
- 02-10 15:05日媒:“拆遷”改“征收”促建公平機制
- 01-27 12:56專家談新拆遷條例:區(qū)分公私利益 補償公平公正
- 01-27 11:33薛剛凌:房屋被征收者不能只強調權利不承擔義務
- 01-27 11:28薛剛凌:在房屋征收補償中公共利益的確定是一個難點
- 01-27 11:24薛剛凌:評估機構公開,、中立 不太可能出現(xiàn)腐敗
- 01-27 11:14薛剛凌:新條例規(guī)定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不能低于市場價
- 01-27 11:02薛剛凌:把強制拆遷的決定權轉移到司法機關有利于限制行政權力
- 01-27 10:52薛剛凌: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強調了對老百姓私權的保護
- 01-27 10:47薛剛凌:房屋征收補償?shù)臄?shù)額在被征收人范圍內是公開的
- 01-27 10:29薛剛凌: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兩大亮點
- 01-26 04:16薛剛凌:新拆遷條例立法模式成為行政立法榜樣
- 01-23 08:16住建部負責人解讀新拆遷條例:把強制減到最少
- 12-31 12:46楊建順:新拆遷條例草案僅是架構制度框架
- 12-31 12:00楊建順:新拆遷條例二稿中值得商榷的地方
- 12-29 01:58姚遠:新征收條例應刪除“舊城改造”條款
- 12-28 02:21新京報:為公共利益征收,也應“自愿交易優(yōu)先”
- 12-22 09:30專家:新拆遷條例明確政府與被拆遷人是基本法律關系
- 12-20 11:17澳門媒體評新拆遷條例:取消行政強拆乃尊重民權
- 12-18 03:53新拆遷條例若按“二稿”執(zhí)行 有些悲劇仍無法避免
- 12-18 02:12評廢止行政強拆:捍衛(wèi)釘子戶權益是捍衛(wèi)進步
- 12-17 03:52廣州日報:“拆遷變法”征民意更要納民意
- 12-17 03:26央視:破解土地管理矛盾須遏制行政權力濫用
- 12-17 02:22姜明安:司法強拆實現(xiàn)“進步”須滿足三個前提
- 12-17 00:30人民網(wǎng):行政強拆忘了為什么而出發(fā)
- 12-16 18:59居民話語權待加強
- 12-16 17:57專家解讀"新拆遷條例":受限《土地管理法》未涉及集體土地
- 12-16 12:04陳家興:強拆有違公道撕毀人心
- 12-16 12:03新拆遷條例再問民意,公共利益界定仍存爭議
- 12-16 07:35新華視點:公共利益與被征收人利益如何統(tǒng)籌,?
- 08-17 03:59國土部開始起草《集體土地征收征用條例》
- 07-02 01:25北京版“新拆遷條例”出臺 區(qū)縣政府負責征收與補償
- 06-08 05:08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發(fā)布(全文)
- 06-08 02:31住建部:房屋征收評估完全按市場價
- 04-20 01:50國務院啟動《土地管理法》修改 意見稿被指改動少
- 01-28 06:17新拆遷條例設計者設司法程序防強拆
- 01-27 17:48新拆遷條例出臺前調研3年 力求平衡發(fā)展與保護
- 01-24 05:40民法學會長解讀新拆遷條例:規(guī)范拆遷 保障私權
- 01-23 05:16新拆遷條例實施 專家詳解其中亮點
- 01-23 04:35國務院兩部門詳解新拆遷條例 行政機關自行強拆被取消
- 01-23 03:56兩部門解讀“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 01-23 02:27內地擬修改集體土地征收和補償規(guī)定
- 01-23 02:02新拆遷條例:法院強執(zhí)模式擬協(xié)商確定
- 01-23 01:08新拆遷條例頒布施行 集體土地征收正研究修改
- 01-22 21:00新華網(wǎng):新拆遷條例公布旨在理順公私關系
- 01-22 16:28有關負責人就《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答問
- 01-22 16:11聚焦“新拆遷條例”:如何走穩(wěn)搬遷“平衡木”,?
- 01-22 16:05有關負責人對新拆遷條例說明 關于公共利益的界定等
- 01-22 15:34新拆遷條例:暴力迫使被征收人搬遷可追究刑事責任
- 01-22 15:27改“拆遷”為“征收” 新條例突出保障被征收者權益
- 01-22 15:26新拆遷條例:尊重被征收人選擇權 可選兩種補償方式
- 01-22 15:26征收范圍確定后“違建”不補償
- 01-22 15:19國有土地房屋征收必須“補償先行”
- 01-22 08:16新拆遷條例解讀:補償款到位后才能進行拆遷
- 01-22 04:39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全文)
- 01-22 03:18新拆遷條例施行 明確“征收房屋應先補償后搬遷”
- 01-22 02:16新拆遷條例正式施行 明確機關建辦公用房不算公共利益
- 01-20 05:24國務院原則通過新拆遷條例 取消行政強拆
- 01-20 04:52國務院通過新征收補償條例 擬取消行政強拆
- 01-20 04:22國務院原則通過新拆遷條例 擬取消行政強制搬遷
- 12-15 16:47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鳳凰網(wǎng) 資訊 中心出品,歡迎收藏,。
編輯:譚不